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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美女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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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府酒馆,董平和黄衣年轻男子对坐饮酒,他的双枪放在桌子上,引起很多人的视线。

    “喂,你看,双枪啊,是那‘双枪将’吗?”

    “你看他长得像个小白脸似的,怎么会是‘双枪将’?没听说‘双枪将’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身高一丈么?”

    “对啊,他确实太瘦弱了些。”

    “估计也是崇拜‘双枪将’的少年吧,看他毛都没长齐,人双枪将可以当他爸爸了!”

    “不过长得倒是很帅,嘻嘻。”

    ……

    对这些议论,董平充耳不闻,只是拉着黄衣青年拼酒,可怜他的自我介绍还没有做完呢。

    终于他忍不住了,倒了一大碗酒,说要先介绍自己,再干了这碗酒。

    董平倒是不置可否,心里还有些奇怪:我有不让你做自我介绍么?你是认识我的,我当然就不用做了,但我不做你就不做了?真是个怪人!要是黄衣青年能听到他的心声,估计会一碗酒泼在他头上。“我叫洛珞,泰安人。”

    “你想了这么久,就为说这么一句?”董平有些无语,就这些?

    洛珞有些不好意思,但有些事情是不能说的。他将那一大碗酒一口气灌了下去,阳光的脸上也显出一丝微红。

    洛珞和堂兄洛离正是洛家派出的两位嫡系,都是洛家不世出的天才。洛珞不但蛊能觉醒的很早,而且内力修为进展也十分迅速,但他天性懒散好玩,不爱管事,这让洛家人伤透了脑筋。幸好,洛家还有洛离,他不但觉醒的蛊能力异常强大,而且为人心思缜密,智计百出,与洛珞并称洛家‘双子星’,加上他不像洛珞那般懒惰,所以已经确立为洛家下任家主的人选了。

    这次他们的目的是为出世而作准备,也顺便考验新生代的能力。

    洛珞先前离开洛家众人,除了要四处逛逛以外,还想提前见识一下杀了洛元的凶手。洛元,是家族的旁系,但因为觉醒了蛊能力,同样还是受到了家族的重用。这次的联盟还未成功,洛元就被杀了,而且还是一个少年下的手,这就让洛珞好奇了。一个少年,能够杀了洛元,想必也是天纵奇才了,他想要先找到这人,若是看得过眼,便放过;若看不过眼,就顺手收拾了。但若让家族先找到,那必定就是不死不休,没有丝毫的转圜余地了。

    “董平兄弟,在下听闻你这一路从南京应天过东京开封经西京洛阳进入北京大名,挑战了无数绿林山头,将他们山寨的钱粮还给了百姓,你的大仁大义实在让人敬佩。本来我还以为有人夸大事实,但今日见到兄台,却知道那些必定是真的了。”洛珞语气笃定。

    “哦?愿闻其详。”董平确实很好奇。

    “看你做事说话率性而为,无丝毫做作,必定是胸怀坦荡的君子。这样的人,做事随心,不会刻意逢迎别人。所以你要是做得不够多,别人怎么会这样赞美你?我更相信你做的事情比传出来的更多!本来我只是听闻了你的大名,见到你有些好奇,才叫住了你。但现在,我倒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了!”洛珞的话无比诚挚,因为的却发乎内心。

    “你这人倒是直接。”董平曾听过洛珞和洛离这两个名字,心中已经了然了对方的身份,也知道这个人本性正直,义气阳刚,倒是值得结交。但自己的身份又不能随便泄露,这怎么能做到既无愧于心又不违背师命?

    “真是头痛啊!”董平敲敲脑袋,这句话和动作让得洛珞一愣,这是不愿意吗?

    看洛珞似乎误会了什么,董平笑笑,“你别误会,我是想说你真是直接啊,要想找个理由拒绝你,想到头痛都没找到。谁叫我最欣赏直接的人呢!”

    洛珞嘴角抽搐,眼角带着黑线。我能收回刚才的话吗?再这样下去还能做朋友吗?你这话说得一点诚意都没有,在把握当成白痴吗喂!洛珞心中在咆哮,阳光似乎照不到他的脸了。

    ……

    四月二十五,一大早,宁雨飞两人便打马出了淄川,向着西方奔驰,目标历城。两人买的是好马,将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换了一新,当然,钱也花的很快,就快花光了,这让余莲依心疼的叫了好久。

    这马白日可行八百里,正是朝廷信使专用的配置,所以很贵。但余莲依明晨必须赶到大名府,这才让她那么大方。

    当然,在宁雨飞调戏她说可以共乘一骑时,余莲依竟真的在考虑,吓得宁雨飞马上说自己是开玩笑的。他不由得感叹,就算是古代,女人还是可以彪悍!

    赶路的时间总是很枯燥,宁雨飞有些怀念那天余莲依唱的‘大江东去’了,但那天发生的一切,都仿佛是笼着一层薄雾,似乎有些虚幻,但他也不知道那究竟是不是梦。

    若是梦,那一切的怀疑就都不存在了。但若不是梦,那就和我觉醒了能力有关系了,毕竟最近发生得事,只有这一件非同寻常,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联系?这能力和我来到宋朝有关吗?为何是宋朝而不是其他?是随便选择的一个时空,还是这个时空有什么特异之处?还有,我记忆中停电那一刻,在病房里躺着的真的是妈妈吗?外面那个站在我身后的人,是我爸爸吗?为何他一直不会来看我们?难道这一切都和他有关系?宁雨飞心中纠缠着许许多多的疑问,但却没人能够给他答案。

    两人一直走到了中午,终于看到了前方隐隐的轮廓。两人在一个驿站下马休息了一会儿,又上马继续前进,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历城城门前。

    两人下马,牵着马进了城。宁雨飞突然发现,自己174cm的身高(合本书的七尺五寸多一点)在古代其实也就是中等个头,跟在现代相比差距也不是很大。这应该和天地元气有一定关系。不过很快,他发现周围人都将视线扫过来,他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惹人关注的事呢,但最终才发现,原来是余莲依‘仙子’一般的容貌气质,已经将大街上的男男女女都吸引住了。

    宁雨飞暗自诧异,原来在古代,也有美女效应!看来人类的天性并未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

    ps:我很喜欢董平,那样奇葩的样子不是很可爱吗?请看了的同学们支持一些推荐和收藏吧,国庆的我还在加班,何其可悲!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