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迷坊 > 史前有大厨 > 第十章

第十章

推荐阅读: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总裁爹地,妈咪9块9!暖婚33天随身系统:暴君,娶我

一秒记住【书迷坊 www.shumifang.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第十章小明有疤的布加真、帅!

    空气中弥漫着皮毛烧焦的味道,遍布着狼的尸体,血腥味浓重。

    高明举着火把,火光照耀在布加身上,鲜血淋漓的更显得可怕。“布加,你有没有受伤?怎么这么多血?”

    “没事。”布加摇头。

    “这么多血还说没事,”高明一手举着火把,一手上去摸,刚才在树上布加就是想一个人送死,让他照顾兰达怎么看都像是遗言一样。“旧伤口还没好利索,这下好了.......”

    高明啰里啰嗦的,布加逮住高明往皮裙去的手,认真道:“我真的没事,这些都是狼的血。”除了胳膊被轻微抓了一下外,没别的伤了。

    兰达见了,劫后重生的喜悦,道:“我说了,我哥是洞族最厉害的猎手!”

    “是是是,布加最厉害了。”高明虽然打趣兰达,可心里真的是信服。

    布加皱着眉,看着满地的尸体,冷冽道:“收拾,走。”

    “不到天亮?”高明虽然这么问,可举着火把找散落的行李。

    “血腥味太重,这里已经不安全了,还有吃腐肉的鬣狗和秃鹰会闻着味道过来——”布加看了眼星空,“现在距天亮也不早了。”

    兰达和高明收拾好了,高明又捡了跟木棍,缠着毛衣那根烧的旺盛,干脆两根一起搅在一起,兰达举着火棍,高明背着行李,现在他们就剩几块棉布块毛呢大衣和两只石碗了,大皮子裹在一起,三人的脚步沉甸甸的。

    光线不好,可胜在天气凉快,高明穿着棉鞋也能紧紧跟着兄弟俩不脱队,他发现自己体力越来越好了,前几天抓鱼透过河水,能看到自己瘦了不少。不由调侃道:难怪走的快,身上可不是少了几斤肉!

    清晨微微亮的光线慢慢洒进树林,走了半晚上的三人精神看起来不错。草丛见的露水扫的三人小腿*的,布加原本沾满血腥的上身被抹上了遮血草,整个人臭乎乎的。高明见太阳慢慢升起,不由感叹,“又是新的一天。”在这里,每一天都像是在和老天做搏斗,挣过来的,虽然危险四布,却热血激昂。

    布加被大胡子遮盖住的脸,看到慢慢亮起来的太阳,整个人也柔和不少,“前面有水源。”

    “太好了,昨天一天没喝没吃,今天一定要犒劳大家。”高明将包袱甩在另一个肩头,石碗咯的他肩膀疼。

    兰达听见有好吃的,露着虎牙,笑得像个傻子。

    果然没走多远,就能听见河水流淌的声音,兰达哒哒的小跑过去,布加的脚步都快了,高明背着大包袱跟在后面小跑。河流比上次那条河还要大,兰达已经低头喝水了,布加站在河边解开皮裙,高明跑过来就看见布加胯1下垂着重重一条,甩着甩着的跳进了河里。

    “哥,我在喝水。”兰达小声抗议了一把,然后迅速的解下自己的皮裙跳了进去。

    高明傻傻的站在河边,卧槽,原始人这都是开了外挂吧!布加就不说了,二十二那么大还能找点借口什么的,你他妈一个十八岁的小屁孩那么大是干什么啊!

    “小明哥,下来洗澡,好舒服!”兰达傻小子的冲着高明呲虎牙。

    高明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四角内裤,心想小爷虽然不及你大哥,可跟你比绰绰有余,哼!扯了内裤,就往河里走。

    早上的河水冷的不像话,高明刚下去肌肤上就起了鸡皮疙瘩,再看俩兄弟洗的认真开心,高明想输人不输阵,撩了几把水往胳膊上摸,风一吹越来越冷,这样下去感冒就不好了,这里可没什么感冒药,匆匆的冲了把就上岸了。

    “洗洗就行了,还真当泡澡啊!”高明穿着内裤在岸上喊,“上来帮忙。”

    兰达知道这是有吃的,哒哒的甩着小水珠就上来了。他头发高明才给剪过,也不求发型,就是越短越好,板寸似的。以前说这种发型最是能表达出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帅了,这句话放在兰达身上简直了,这几天长了点,看着正自然,水珠子从发梢滴在蜜色的肩膀上,再看那阳光健气的小眼神,怎么看怎么招人喜爱。

    “小明哥,今天吃啥?!”兰达毫不避讳的裸着身,鸟就在高明眼前晃荡,眼神却纯洁真诚的不得了。

    吃啥!?反正小爷我不吃你!高明拿过兰达的小皮裙,“穿着。”

    兰达接过皮裙顺手就裹在身上,眼巴巴的看着高明,“吃啥?”

    “看你哥有什么想法。”高明顺着兰达看向河里的布加,身上沾的遮血草搓的干净,比兰达还要暗一成的肤色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泽,看的高明舔舔唇,鲜嫩可口啊!上半身大大小小布满了伤疤,隆起的肌肉不多不少正是均匀,健康强壮......就是那大胡子和头发有些碍眼,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布加长什么样子。

    高明想着掏出了剪刀打开,冲着河里的布加道:“布加你上来。”

    布加甩着水走了过来,高明撇开脸又移了回来,不过视线总不能老盯着人家下1面,强迫的移开,笑呵呵的看着布加,道:“布加我给你剪头发吧?!”

    布加沉着脸,一时间没说话,高明有些尴尬,该不会是触及到什么了吧?正想补救一句‘不剪也行’,就看见布加点点头,“来。”

    高明操着剪刀,手有点抖,刚才布加沉默的样子让他想了许多,难道布加很丑?不是吧!兰达和布加是俩兄弟,不应该丑到哪里去,该不会是布加他爹基因不好?高明小幅度的回头看了眼兰达,就见兰达一脸纠结的看着他。

    就算布加长得丑又怎么样,男人又不是看外表的。如此说服自己的高明,心里还是忐忑的,随着头发越来越短,高明的心情就越来越复杂。

    手底下的肌肤绷得很紧,高明一时间明白布加也在紧张,顿时复杂的情绪全没了,不管如何,布加总归是那个有担当善良的布加,如此想着手下也快稳不少。

    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高明心里大吃一惊,布加额头划过眉梢到眼尾处有一条疤痕,疤痕颜色看起来十分老旧,就这样也显得可怕,更别提当年受了多重的伤。

    布加见高明盯着他的疤痕看,上手摸着眼尾,冷冷道:“好了?”

    “还没好。”高明回过神,看到布加这个样子,怕是布加误会了,“我在想当年你受伤那么重一定很疼。”

    布加脸色一时有些奇怪,反问道:“你不觉得害怕?”

    “疤痕是男人的战绩,”高明看了眼兰达,打趣道:“像小兰达这样的孩子是不懂的。”

    兰达哼了哼,“谁说我不懂!”

    气氛一时好了许多,高明又打开了刀,帮着布加剃了胡子。等干干净净后,高明一拍脑门,盯着布加的脸,叫道:“布加你这么好看,到底谁说你难看啊!”

    布加和兰达的五官十分相似,不过比兰达的更立体和成熟,高挺鼻梁,眼睛略微陷进去,眉骨有点高,眉毛很浓很英气,抿着唇看起来十分刚毅,倒是有几分混血的样子,尤其那道疤简直男人极了,高明有几分羡慕的摸着布加的脸,小声道:“我要是长得你这样就好了。”这种面相的一号,只要进吧简直就是抢手货,高明是真的羡慕,他在现代的时候,又白又壮,脸看上去也跟面团发过一样,看着忠厚老实,想拿他当冤大头的不少,真想跟他过日子的零号却没有,都嫌他有‘福气’。

    布加被高明这么说,有几分不好意思,没了大胡子和头发遮挡,脸上微微红了一些,高明看的暗笑不已,面上却不显,知道布加这人闷骚,要真是笑了出来,绝壁找他事。

    “行了,帅哥,弄好了,该想想吃什么。”高明麻溜的收起工具,背过身就在笑。

    三人昨天一天就吃了几个果子,晚上又是一场恶战,还赶了不少的路,又累又饿。不过布加心情好,他的脸自从吓坏了洞里的女人后,从此就一直留着胡子头发遮盖,今天剪了精神不少,高明还说他好看,其实高明才好看。心情好的布加决定去打猎。

    高明一听打猎,兴致来了,他从来没见过布加捕猎,当下表示一起去,权当学习。

    摘了果子先垫饥,兰达背着包袱,笑着对高明道:“小明哥,我来背。”

    “你们俩跟在我身后,不要发出声音,看我手势。”布加打了几个手势,重点是教给高明,“它们的耳朵感觉很灵敏,只要有点危险就能察觉。”

    在原始森林里混的谁都不简单,高明点头,表示明白。

    俩人跟在布加身后,布加持着骨刀观察着四周,很快锁定目标,通过地上的脚印还有草丛被啃食的痕迹,得出前方不远有咩咩兽出没。

    高明一听,想起了咕咕,当下猜测食草的咩咩可能是羊,脑子里迅速列出几项关于羊的吃法。

    布加脚步轻盈,简直就没有声音,等看到一群咩咩兽时,布加打了个手势,高明兰达迅速却安静的趴伏在草丛中。

    “你们俩在这里看着。”布加小声道。他自己握着骨刀,慢慢靠近。

    高明以为布加就这么冲进去的时候,就看见布加绕到咩咩兽也就是羊群的后方,前面就是河流,左面是他和兰达,右面是一面土丘。咩咩兽比现代的羊要壮实不少,尤其几个领头的更是厉害,高明有些为布加担忧。

    只见刚刚还在后面站着的布加不见身影,高明一急,看兰达不慌不忙,知道布加没事,眼珠子就跟射线一样,布加站过的草地一一扫了一圈,还是没发现布加。

    兰达敲了敲高明的肩膀,指了个方向,高明看过去,除了绿油油的草外没了啊!兰达学着高明的神情,翻了个白眼,小声道:“仔细看。”

    高明又扫了一圈,这次比刚才还认真,凡是不对眼的都被列为可疑目标,终于发现一片草地要比身边草地高一些,暗暗确认了布加在那里。

    只见那片草地迅速移动,慢慢靠近了一只很小很嫩正在吃草的咩咩,一看就是咩咩崽子。骨刀闪着冷冽的白光,高明还没看清楚布加的样子,就见那只小咩咩已经倒地,高明心提到高高的,就怕小咩咩发出叫声,只见布加手起刀落,咩咩已经没了命。

    布加拖着咩咩移到了丛林深处,那群正在悠闲吃草喝水的咩咩群谁也没有发现,它们之中少了一只咩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