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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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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朗想到的是宋四家中另一人,米芾。

    后世说苏米蔡黄,是因为苏东坡在文坛上的地位,故将他排在第一位。

    还有一种说法,是蔡黄苏米,最有力的一个人,朱熹说了一句话,字被苏黄胡乱写坏了,近见蔡君谟一贴,字字有法度,如端人正士,方是字。到明朝,都是老朱家,这种言论更炽。

    这个蔡是蔡襄还是蔡京呢,或者称二者,还没有弄清楚呢。

    黄庭坚悲催了,无论怎么排,他都没有排到第一位。

    到了明朝中期后,蔡襄体渐渐淡化,苏米黄成为主流,越往后,因为米体字在四大家中是糅合传统与创新做得最好的,也越受欢迎。所以董其昌直接说:“吾尝评米字,以为宋朝第一,毕竟出于东坡之上。即米颠书自率更得之,晚年一变,有冰寒于水之奇。”

    米芾所走的道路,与郑朗这一番思考也很类似。不过他的道路走得很苦,少年米芾即以书法成名,但名不显。中间受了五位唐人的影响,颜真卿、欧阳询、褚遂良、沈传师、段季展。到了三十岁后,为了寻找书法突破口,听从苏东坡的建议,遍访晋人法贴。一年后得到了王献之《中秋贴》,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让他觉得王羲之的字被夸大了,实际不如其子。可很快不满足王献之的字,重新回过头来,在二王的基础上,吸收了颜体转钩一些特殊手法,欧体的辣削体势,大字学习段季展,他的“独有四面”、“刷字”就是来源于此。特别是褚遂良富有变化的用笔,结构生动,合了米芾的口胃。直到五十岁后,才完成了这一吸收融合的过程,书法始大成。

    性格上他与米芾性格很相似。

    字体更加能让郑朗看中。米体总的来说追求变化但不露斧劈凿痕,恣肆放纵却不流于肥钝痴败或者薄峭尖刻险峻。因此,有人说北宋的米体与薛绍彭体是两大贵字。两者又有所不同,米体是豪门子弟风范,仗剑纵马,冲突当衢,然而细加寻绎,却不失进退之道,动静扩张无寒酸之气。薛体是贵族王孙,漫步轻吟,慈母照拂,贤妻护持,多了一份雅气,却少了一份阴刚之色。高下立分。

    而这种充满意趣,却又稳而不俗、险而不怪、老而不枯、润而不肥,也容易为这时代的人接受。

    时代更靠后,郑朗内心没有负罪感。

    郑朗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其实郑朗长得不算很好看,只能说模样中等,不是太丑。否则长得象冰雕玉琢一般,那天晚上娄烟看了一个洋娃娃来了,也会喜欢,不会让高衙内狠揍他。

    但一刻,因为这微微张扬的笑容,居然让崔有节感到有些动容。

    “我,写,了。”

    看了一眼未来的岳父大人,两道剑眉扬于天海之下,目光炯炯有神,肤色白暂,一缕美髯挂于唇下,鼻直口方,虽清瘦不失沉稳,虽不壮硕但不失其俊逸,年渐老,可也能看到昔日年青时的一丝风采。

    一个中老年美男,从记忆里翻了翻,似乎那个岳母大人,长相也不错。

    不知道这两人养出的女儿如何?

    甚至这一刻,他居然将三个年长的大舅哥,两个小大姨长相也翻了出来,有长得好的,也有长得差的。

    龙生九子,未必每一子都优质的接受了父母最好的遗传基因。

    胡思乱想了一下,用笔在纸上写了起来。

    天圣四年冬,予与数子游于少室。

    仅劈头一句,崔有节漂亮的小剑眉又敛了起来。非是这个头开得不好,这是一个标准新文体的开头。新文体讲究复古,追求文以实用,之前在唐朝时就有韩柳两大家的努力,反对六朝骈体的浮华,宋朝的柳绍先也说了,文章为道之筌,王禹偁在古文上成就更高,被人称为古雅简淡,真宗以前,未有及者。

    已经许多学子,包括他的儿子,在尝试着用古文书写。

    但写的内容让他反感了,天圣四年,也就是去年,你那时才九岁,与什么数子游于少室山!自从至友死后,这个败家子,让屋内几个女人宠成了什么样子!

    并且这个字也让他产生了反感。

    郑朗脑海里是浮现出大量的知识,可这些知识要慢慢去理解,最后才去熟练的运用。将《孙子兵法》倒背如流,也未必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事家。将经义读得如滚瓜烂熟,也未必能写出传世文章。

    脑海里有米体字,不是马上就能写出来的。

    原来的郑朗功底浅,学的还是飞白体,至于郑朗本人,毛笔拿过的,但那个字写得也只能说,让人能看出来,能放稳,不象随时会倒下来,或者七歪八扭,也就是郑朗的水平了。

    怎么可能一下子写出米体字的真味?

    胳膊肘儿还带着伤,也用了桌子上的秘阁。对这种物事后世许多人很陌生,它是在书写时支撑腕臂,不至于为桌面掣肘所用的文房杂项。这份秘阁是用乌木做的,上面刻着几只小蟋蟀,三两丛小竹子,刻得十分传神,然而是郑父所用之物,不大合适。

    所以第一行字写得目不忍睹。

    郑朗都放得开,字写得不好,可以慢慢练,自己才十岁,怕什么。

    秘阁用得不舒服,索性将秘阁拿了下去,继续写道:

    石径徐上,积雪满山,天低云昏,偶出一鸠于群岭盘旋,鸣苦音悲。行数十阶,少林寺未至,道旁生四五株参天老松,华盖遮日,针叶阴森。松下坐两耆对奕,一着白衣,鹤发童颜,衣带飘飘,一着褐衣,和蔼可亲,春意拂面。

    予见其奇,拥数子往。近前,两耆方奕罢,落子于坛。白耆抚青松曰:“吾最爱青松,冬日到来,天地惨淡,蒙霏云敛,天昏日垂,砺风呼啸,冰人矶骨,草拂之枯骨,木侵之叶脱,偶尔雪降,天地寂寥,万物死寂,唯有青松者,寒风催之不凋,冰雪压之不倒,越压越明,青色铮铮。”

    “嗯,这一段写得好。”崔有节道。

    刚才恐怕是紧张了,字写得惨不忍睹,写到此时,字迹渐渐有了一些小模样,以他敏锐的眼光,似乎看到是一种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字体。还没有在意,郑朗那怕将米体字写出来一半味道,也会让崔有节惊讶万分。但没有写出来,也看不到这种字体的可贵之处。宋朝开明的政治文化气氛,又使得文人喜欢创新。

    比如儒学,在宋朝是一个巅峰,先后出现了以苏东坡代表的苏学,又叫蜀学,以王安石代表的王学,又叫新学,还有程颐代表的心学,发展到南宋,被朱熹等人吸收,发展为理学。再比如词,文章,字,在宋朝都完成了一个脱胎换骨的转变。

    有许多人想纳古创新,这让崔有节以为此子向某一个人学了什么新体字,因此疏忽了。

    但是文章写得还是不错的,四平八稳,有理有据,十分有序,虽然幼嫩,毕竟才是十岁的孩子吗。

    写得好与不好,郑朗没有在意,我是说道理,得将这个道理写出来。

    难度似乎还是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