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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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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金手指?

    因为抚桥初中不在镇中心地段,周围的地便宜,所以其面积是比镇中要大的。现在抚桥初中这个校长算是个有野心又有能力的人物,下决心要把学校的成绩搞起来,基本在林曦高一的时候,抚桥初中学生的升学人数,在学生总数少一些的前提下,就已经和镇中差不多了。后世因为镇中的位置妨碍镇中心规划建设,在12年的时候,镇中的学生就全都迁到抚桥初中,和抚桥初中合并了。

    而现在的抚桥初中却只有两个水泥地的小操场,各分成两个篮球场,连正规的大操场都没有,学校里大片地方还是纯天然的草地。

    林曦还记得自己初中是在4班,那一届抚桥初中有两个班是重点培养的班级,分别就是1班和4班,不过4班的班主任是数得上号的数学骨干王稳老师,4班就更要好一点。凡是在抚桥初中读的教职工子女和亲戚家的小孩,都会被送到4班去。林曦当然也被小叔林恩洪送到了四班,不过因为她初二下学期成绩进一步下滑,从中等偏下,直接变成了吊车尾,又被王稳老师嫌弃烫染了头发像个不良少女,就给弄到6班去了。

    进校门就是个长的上坡,上坡右侧的几栋楼就是综合楼、教师宿舍楼等,上坡上到顶上就是平地了,一共三栋四层的教学楼夹着两个小操场。就因为抚桥初中建在这样一个小坡地上面,所以有一个俗名就叫“黄土坎初中”,不过林曦嫌难听,一般都不提这个名字的。林爸爸把摩托车停在第一个小操场边上,父女两就下车去报名了。

    林曦已经记不得自己班的报名点在哪儿了,就笑呵呵地跑到左边小卖部问卖货阿姨:“阿姨,请问一下,2年4班在哪儿报名来着?”

    阿姨烫着一头黄色短卷发,笑指中间那栋教学楼下面空出的大厅:“看到没?就那儿。”

    林曦道过谢,和林爸爸走过去了,那厅里左右各摆着好几张课桌,后面分别坐着一两位老师。虽然初中毕业10多年了,但林曦还不至于和初中班主任面对面还认不出对方来的,一眼就在上面立着个写着“204”的牌子的桌子后面,看到了理着平头的王稳老师。

    大部分学生上午已经报过名了,现在老师们基本都是闲着的,王稳手里正举着茶缸在喝茶,和旁边5班的老师在聊着天。

    “王老师。”林曦笑着背着背包过去,唤道。

    “哎,林曦啊。”王老师明显微微愣一下,连旁边的5班的老师都露出点惊讶神色,无他,各班突出的好学生和坏学生,基本老师们都是有数的,看到林曦这样清爽规矩的样子,他们都有点小惊讶,王老师道:“林曦今天很精神嘛,作业写好了吗?”

    又跟林爸爸打招呼:“老林,特意来送孩子啊?”

    林爸爸笑道:“王老师,新学期又要拜托老师多关照了。孩子不听话,王老师您就多教训着点,该骂就骂该揍就揍,不用给她留面子,我这儿先谢谢王老师了。”

    林曦拿出8本暑假作业和写作文的本子,王老师嘴里客气地回应着林爸爸道:“应该的,应该的,都是我们本职工作”,手上则把林曦每本作业都拿起来翻了翻,就点点头,指指楼上对林曦道:“我们教室搬了,就在这上面二楼左边最里面的一间,别走错了。作业做得怎样你自己清楚,我就不说什么了,不过现在都初二了,下学期就要地生会考了,再这个态度,初中三年混完了也就算到头了。我也不多说了,你上去吧,我和你爸说两句。”

    知道王老师大概要和爸爸聊自己的学习问题,林曦腼腆地微笑了一下,跟林爸爸和王老师说过再见,就上楼去了。

    现在还没到4点,而晚自习要7点半才上课,林曦就带了初一的物理书准备在教室看,跟林爸爸说好到接近7点自己走路回家吃饭,饭后再到学校上晚自习。

    沿着楼梯往上走,林曦就发现了自己在这个时候的抚桥初中,哪怕是反面范例,也绝对很是有影响力的反面范例,从楼下到教室的一路上,遇到的少男少女多少都在偷眼看她,露出和王老师如出一辙的微微诧异的神情,林曦也都当做没看见,自顾自往教室去。

    204班教室门是虚掩着的,里面有十多个同学或坐或站,其中几个同学正在打扫卫生,而且明显已经到尾声了,两个女生正在铲垃圾,一个瘦高个男生拿着湿毛巾在擦黑板,林曦“吱呀”一声推门进去,顿时全班都注目了她一瞬。

    不过大部分同学都是看一眼就又转回头去,只有擦黑板的男生打招呼道:“林曦。”

    于是两个扫地女生中的一个圆脸女孩也打了个招呼:“林曦,你也来啦。”

    林曦这才发现,这男生就是刚刚在街上理发店门口遇到的三个男生之一,不过她完全不记得这个男生叫什么了,就笑笑对二人道:“嗨,你们来得好早啊。”

    顺便问道:“过了一个暑假,我都不记得我上学期坐哪儿了,你们能给我指一下么?”

    男生放下毛巾,道:“没事,王老师说了要重新排座位的,你捡没有人的位置随便先坐一下就好。”

    林曦一看,地段比较好的3-6排位置基本全被占光了,剩的基本就是最前面和最后面的了,她现在看大多同学都很陌生,还是低调点坐后面的好,道过谢就到最后一桌去了。

    那两个女生把垃圾都铲到后门边垃圾桶里去了,就叫讲台上擦黑板的男生道:“陈满,我们扫好了,现在要去吃东西啦,你记得倒垃圾啊。”

    林曦的暑假作业已经交给老师了,这时正在把笔记本和文具从包里拿出来往桌膛里放,闻言才想起来,这个叫陈满的男生就是他们班上初一时的班长,他们这一届4班的中考成绩非常好,这个陈满后来是考到州一中去了的,其他就不知道了。

    在一个班上,像林曦这样“时髦”而学习差的女孩子,地位是比较边缘的,女生们普遍对这类女生没好感,男生则是暗戳戳地有点追捧这类女生,又不好意思光明正大地承认自己喜欢“坏女孩”,于是林曦在初中班上的朋友只有“志趣相投”的那么几个,而这一挂不好好学习的学生基本是要到上课前最后几分钟才会进教室的。于是林曦就如愿以偿,得以一个人在座位上安静地开始自习。

    基本初一的所有课程,除了英语应该还行,其他都需要林曦自己想办法补起来。而选择最先复习物理,完全是因为林曦觉得物理是能最快出效果的。

    她前世读书的时候,就是数学和物理最好,因为初中这两科其实是最不需要费工夫的,林曦虽然不好好学习,但是她绝对是聪明的,上课基本不听课,数学和物理成绩都能排在全班成绩偏前的位置。而这两科不需要死记硬背,对于林曦这样的学生,基本只要记住各种定义、性质、公式,再多做几道题,就完全可以应付考试了。何况相对于数学来讲,初中物理总共就机械运动、力、密度、压强那么些知识点,在初一学的实际内容更是不多,补起来很快。

    林曦一边看书,一边摊开着物理笔记本,把每一章的重要知识点和公式,都工工整整地抄到笔记本上,方便这次看完书之后再记忆公式。看完一章的书就做一章的练习,练习册后面有不带解题过程的参考答案,做完就自己对答案

    至于语文,政史地生这些科目,就只有靠慢慢背的了,所幸化学这一科是初二才开的,现在从一开始就好好学刚好来得及。

    这样一想,林曦就知道自己的成绩在短时间内根本起不来,甚至那些主要需要背的科目,近期可能还会更差,毕竟出了社会10多年了,当年学的基本全还给老师了。感觉到任务还是蛮重的,林曦就兢兢业业地开始看书了。

    她也知道班上的同学看到她这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样子,都在议论她这学期来之后这么大改变,不过她也没在意,人的记忆更新是飞速的,旧的记忆很快会被新的掩盖。只要自己保持这样字,很快,新的努力学习的林曦形象,就会取代现在大家心目中的不好的映像了。

    林曦就这样学到了接近6点50,因为第一二章的内容实在简单,所以一口气整整复习了三章,她感觉自己的思维前所未有的活跃清晰,本来还想着看书之后有不会做的题就去问老师,但是却一路顺畅快速地做完了习题。

    期间只有在5点多,大多数人都要出去下午饭的时候,临时坐的位置就在倒数第二排,正好在林曦左前方的陈满,看她一个人孤零零在那里看书,还挺可怜的,就问她要不要带吃的,人家一片好心,林曦当然不会冷脸,笑着解释:“不用了,我走读的嘛,过会儿我回家吃。”

    有时候请求别人帮忙,和帮助别人一样是打好关系的良好方式,林曦接着道:“不过我倒真有一个事情想请你帮忙。陈满,我知道你成绩很好,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借一下你初一的物理书啊?我不是成绩不好么,想复习一下,但是我的书上根本就没什么笔记,还挺找不到重点的。”

    “啊?”陈满挠挠头,“我写字很草的,而且笔记记得真不多。”说完好像又怕林曦觉得他是在敷衍,连忙补充:“不过李文华的笔记记得很好,桂规整整跟打印的似的,要不我帮你借他的吧?除了物理,其他科目的你要吗?”

    林曦点头:“要的要的,谢谢你啊陈满。不过初一课本一共有14本呢,麻烦你们啦。”

    于是林曦就顺利完成了借书工作,回家吃完饭拿着一个梨子再走回教室,已经是7点26了,王老师已经在教室里,同学们都在座位上坐得整整齐齐,教室里寂然无声,林曦喊了一声报告,见王老师点点头才进教室里去。

    第一节晚自习,就是男生们去搬书、然后发书,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一共九门考试科目,九本书九本习题册,加上音乐、美术、体育这三门一周一节的课程也有一本书,足足21本。林曦到座位坐定,就拿出今天下午新鲜出炉的前三个单元的物理笔记,准备记一记背一背,但是她一看,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完全记住了,就算合上书,在笔记本上足足占了四页的定义和公式,在脑子里都清清楚楚。

    这时候第一本语文书也发下来了,林曦迫不及待地翻开一页,是一篇文言文,陶渊明写的《桃花源记》 ,全文321字,已经初中毕业多年的她应该是基本记不得的。

    林曦从头到尾结合书上的注音和注释认真看了一遍这篇文章,用了19分钟,然后她抽出一张白纸,下笔就开始默写:“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写到一半林曦就停笔了,因为她知道剩下的部分她也是完全会背的,仅仅看了一遍!

    下午时复习物理的效率奇高,做题的时候看一遍题目就马上出思路,而且完全不用回去翻书看公式,林曦还当自己只是一时状态好,感叹年轻的脑子就是灵敏,现在这种逆天的记忆能力,她却可以肯定前世的自己绝对是没有的。林曦只能解释为这是自己重生的附赠了,给了自己这么好的记忆力理解能力,她发誓一定要好好利用自己现在的优势,绝对不浪费这重来一世的时光。

    书发完了,陈满站在讲台上面喊:“大家清点一下,差哪本书的告诉我,有缺页或者印刷不清地也可以拿来换啊。”

    林曦的人品还不错,所有的书都没有问题,她第一节晚自习一下课就去小卖部买了包书的纸,也没怎么选花色,全都是拿的一种淡绿色上面有四叶草图案的,回教室刚坐下准备开始包书,就听门口一个女声喊道:“林曦,你男朋友找你!”

    那个女孩声音好像故意放得很大,还特意说成“男朋友”,林曦估计这女孩可能是故意的。不过她的效果明显达到了,这年代初中生就算谈恋爱也是偷偷摸摸的,女孩声音一出,一时全班同学都转头对林曦行注目礼。

    林曦往教室门口一看,一个头发挑染黄色的男生正笑哈哈地看着自己,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晃啊晃的,冲林曦勾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