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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所谓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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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叔!”

    晚上下班,安晨直接来到全叔家。全叔。余方全,曾经与安父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五年前在甘市商业区开了一家当铺,规模,运营都很好。两年前,也就是安父离开警局去到省公安厅时,他便辞去警察工作专心经营自家当铺。

    “安晨来啦!”见安晨进来,朝他招手。“过来过来跟我下棋,这女人啊就是不行!”

    “爸!”余乐乐嘟着嘴站起来,“以后安晨哥不来时看谁陪你!”

    全叔哈哈大笑“这丫头,真是越来越厉害了!”

    安晨也笑了起来,走上前摸摸余乐乐的脑袋。“乐乐又长漂亮了!”

    余乐乐是全叔的独子,今年刚满21,目前在警校读大四。安家和余家走得近,他们两个孩子的感情自然也是好的很。安晨年长乐乐七岁,算是安晨的小妹妹。看着乐乐长大,自然也知道乐乐的软肋。女孩子吗,无论是平凡懵懂的少女,还是闭月羞花的美丽姑娘;无论收到多大重大创伤,无论多高傲冷艳。都喜欢听别人夸自己漂亮。

    就比如,大街上,你随意的喊上一声美女,下至刚能听懂话的孩子,上至步履蹒跚的银发老人,瞬间都会娇羞的朝你望过来。偶尔有几个不好意思回头的女人,但走远几步之后,也必然会朝你望上一望。这不算是自恋,厚脸皮,应该,算是本能。每个女人都觉得着自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之人,也都相信着自己是最美丽的女人。

    所以,男人们顺藤摸瓜的总结出一条规律来。每当某个女人基本特质不明显时,你只要夸她你真漂亮时,那准没错!当然乐乐不是,因为乐乐确实很漂亮。

    果然,听完这话,余乐乐立刻开心起来。“安晨哥,就你最好了。不像我爸,讨厌死了!”

    “真正的鉴识科好不好玩?”

    “不好啦!每天烦都烦死了”。大四了,老师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教给他们枯燥的理论,而是去到警局真正的鉴识科去帮忙。每天化验,取证,生活一下子忙了起来。“死人的眼球啊,老人的耳朵啊,每天都无聊死了!都见不到活人!”

    “好啦你们少在那恶心人了。”乐乐妈从厨房里出来。“安晨快别理他们,来吃饭了!”

    “哦好!”安晨笑着应了一声,继续问乐乐,“那明天我给你送把枪过去,替我看看,帮我查查那把枪的型号!”

    “噢!great!”乐乐扑到安晨怀里,“还是安晨哥最了解我!”

    安晨笑着扶好她。

    “死丫头你又占安晨便宜!”全叔有些无可奈何的揉揉乐乐的脑袋。

    “安晨哥才是爸的孩子对吧!别家老爸都担心女人被男人占便宜,你竟然说怕我占安晨哥便宜!”

    一向安然的客厅,一下子被欢声笑语打破。

    晚上。

    乐乐临时被被鉴识科叫走,乐乐妈在屋里看电视。留下安晨和全叔。

    “最近工作顺利吗?”

    “嗯!”安晨微笑,“和平常差不多。”

    “我听说,你和暗魂接触了。”

    “是。”

    “安晨……”全叔的语调慢了下来,“记住,不要和暗魂有太多的接触。”

    “嗯?”

    “暗魂和其他黑道不一样,他们内部并不稳定,再加上树大招风,外界想灭他们的人太多。接触的过多,即使你应付的了暗魂的人,未必能顾忌到仇视暗魂身边的人和内部人。”

    安晨沉默下来。

    “孩子。”全叔语重心长的说,“你从小是我看着长大的,和亲生的儿子没什么区别,所以,我不想看到你发生任何意外。”

    “全叔……”安晨不解,有些疑惑的看着这位驰骋警戒30余年的老人。

    从全叔那里出来还没到家,安晨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林翊。

    安晨挑眉。

    这消失了一个多月的林大队长,今儿怎么来电话了。

    接起。“嗯。”

    “喂喂,去看球赛啊,今儿有球赛。”依旧极高的分贝,聒噪的嗓门。安晨自觉的把手机离开自己耳朵一段距离。

    对面终于冷静,安晨才重新把手机放回耳朵。“不去。”

    “你最爱的里贝里耶。”

    “不想看,今儿烦。”

    “诶,正好!我也有冤情。”

    “切。”安晨嗤笑,“谁能让你受冤。那行,你上我家来吧。正好看球赛。”

    “不去。”林翊义正言辞的拒绝。

    “嗯?”这人,怎么阴晴不定的。

    “你不知道啊!”林翊的声音忽然低了不少,贼兮兮的,“最近捡肥皂这事查的严,咱俩身为一届人民公仆不能知法犯法!”

    “你滚蛋。”安晨笑骂着挂了电话。

    林翊。他的发小。现是同样是甘市的刑警。

    虽然他们同为警察,却不在一起工作。

    甘市有三个区,安晨在A区,而林翊却在B区。

    多年老友没有被分到一起工作,确实有些不尽如人意。但好在AB两区关系不错,所以两个人经常到彼此的局里去帮忙。其他警局最优质的警察甘愿为自己警局卖力出力,各区局长是乐不思蜀,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

    因为从小一起玩大的原因,安晨和林翊也是无话不谈。今儿被女朋友甩了,明儿又被家里骂了个狗血淋头的事情彼此都已经见怪不怪。

    安晨从小独立惯了,所以即使回国了也还是自己单住;林翊就不同了。即使也快三十的年纪,即使也高举着独立的大旗,却被父母一句现在都没个女朋友还好意思上外边租房子住而无情镇压。人越大,越会嫌弃爸妈的唠叨,所以每次林翊一被妈逼疯了,就收拾东西上安晨家住几天。

    一边抱怨抱怨人生的无趣,一边蹭吃蹭喝。

    当然,平时性子一向温和的安警官也会爆发。

    直接扔了林翊的行李就把他往外轰,,但却每次都被明明在家被父母镇压的林翊所无情镇压。

    林翊念念有词:谁叫你做饭这么好吃!男人的胃最容易攻陷了,你征服了我的胃!所以必须接受我的占便宜行为!

    对此,安晨多次有种想把自己的手切掉或把林翊的胃切掉的冲动。。

    不过,谁叫他摊上个这么发小。

    不服气?!

    忍着!

    -------------

    到家刚刚洗完澡,林翊就屁颠屁颠的按响了自己家的门。

    “你不是怕查!”安晨堵着门口。

    “哎呀,只要我刚正不阿,不受你诱惑不就好。”嬉皮笑脸的把安晨的手推开,进屋。

    “你看,今儿我酒水还自带,绝对不给你填任何麻烦。”

    “少来,酒水留下,你滚蛋!”

    “诶诶,不带这么过河拆桥的,我拼死拼活挣得那么点工资多不容易对不对。”林翊看了看安晨,“你洗完澡了?”

    “嗯。”

    “那我去洗了。”

    “今儿住我这?”

    “必须的,要不咱大沙发塌多浪费。”

    话说安晨大厅里的这个巨大的沙发塌,还是有一段历史的。

    安晨家虽是两室,有一间却是机房。他和林翊关系虽好,可总不能林翊一来两个人就睡一起,于是觉得擅自把一间屋子改成机房的林翊不甘心嚷着让安晨把大厅的沙发撤走换成床。

    安晨无奈,想了想整个屋子的布局,只能把从前花高价买的沙发低价卖出在换成也很高价的沙发榻。这样,林翊才算消停。

    于是在安晨家,因为太不把自己当外人的损友的存在,就根本不衬沙发这么高级的玩意。

    对此,安晨又有了想要结束林翊生命的冲动。

    “不行。”安晨断然拒绝。

    “咱俩这么久没见面,不得泪汪汪一下啊。”林翊一脸深情的望着安晨。

    “又跟你妈吵起来了?”安晨环着手臂眯眼戳穿他。

    “……”这么明显?!

    安晨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用不用我给阿姨打了电话?”

    “不用,你不告诉她她也知道我在你这。”说着,拿着安晨的衣服走向浴室。

    “诶!那是我新买的!!!”安晨惨叫着看见林翊劫持了他衣柜里最新的一件衣服。

    妹的,他可真会挑!

    很快,林翊就洗好了。

    “我给你妈打完电话了啊。”

    “嗯。”林翊哼了哼。

    “你妈也真放心我,俩光棍凑一起,她也不怕咱俩有问题!”

    “她?哼,快得了。”林翊愤愤然,“你在她心里就是那‘邻居家的孩子’好吧。永远那么正直,伟大!你给我带坏?切,坏了也是我给你带坏了。”说着,边拉开一贯啤酒,边拿遥控器轻车熟路的调台。

    “住几天?”安晨低头剥桔子。

    “就一天,我明儿还有事呢。”

    “说的你可忙。”

    “我最近都忙死了快。”林翊伸手拿过安晨刚刚拨好的橘子塞进嘴里,“看来你最近是真遇上愁事了,里贝里都不要了啊。”

    “林翊,我找到她了。”

    “嘶,酸死了。”林翊龇龇牙,把刚抢来的的橘子又扔给安晨,漫不经心,“谁啊。”

    “10年前救我的那个女人。”

    “噗……”刚喝进嘴里的啤酒全吐了出来,惊悚的看着安晨,“谁?”

    “在森林里救我的女人。”

    “英国那次那个?“

    “嗯。“

    “你念了10年的那个女人?“

    “嗯。“

    “我靠!“林翊一掌拍在安晨肩头,”你终于熬出了头啊,这么多年还真让你等着了。”

    安晨有些笑意。

    “好事啊,那你烦什么烦?”

    “她是暗魂的人。”

    “噗……”又一口啤酒被吐了个彻底。“您老直接负责的围剿范围啊!”

    “嗯。”

    “啧啧啧。”林翊揶揄的摇头,“这玩笑……可真……呃,可爱!”

    “其实,我很早就知道她是暗魂的人了。”

    “那你介意吗?”

    “为什么介意?我可以放弃警察。”

    “爱情啊!”林翊感概。“为这事烦?”

    “不是,今天我去找全叔,全叔和我说让我不要多接触暗魂。”

    “嗯?什么意思?”

    “他说暗魂树大招风,内部外部都存在危险,他不希望我陷入那种情况。”

    “也对啊,如今的暗魂,暗·杀,军·火,枪·支。都能算恐怖组织了吧。让你远离是对的啊。”

    “不是,我觉得很怪。我和那么多黑社会对抗过,也接触过恐怖组织,全叔从来没不让我碰,可唯独说了暗魂。暗魂势力是很大,可绝对不会是让已经退下来的全叔操心的地方。而且,外边的人还好说,全叔怎么知道他们内部有纷争?”

    “你觉得他隐瞒了什么东西?”

    “我觉得他在暗示我什么。”

    “你想的太多了吧。喏,给你酒。”林翊拿着酒塞进安晨手里,“也许是因为那个女人的关系,你变得敏感。全叔一直把你当儿子看,提醒你注意安全,少和这样的组织接触,也是自然。”

    安晨没有说话,仰头喝酒。

    真的吗?难道真是他想的太多?

    他蹙眉。

    戳戳正在看电视的林翊,“对,说说你吧,你不说你有冤情。”

    “我?嗨,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还是慕玲呗!我喜欢她那么多年吧,你说她也知道吧,可现在这样你说我俩算什么。”

    “你又找她去了?”

    “嗯。”

    “你就是给你自己找病,喜欢你的那么多,非找个不清不楚的。”说实话,安晨不太喜欢慕玲。慕玲是林翊大学时的同班同学。林翊一直很喜欢她,但她呢,接受这林翊的一切好,一切爱,却从不表明自己的心意到底是什么。林翊呢,一直还陷在泥潭里拔不出来。

    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女人,他最讨厌。

    可是,谁叫林翊喜欢。

    “靠,我也烦呢。行行,别说我了,还是说说你那小情人。叫什么啊?”

    “白兮。”

    “哇塞,这么个性,听这名儿就是一尤物。”

    “嗯,很漂亮。”

    “啧啧,你不是因为人家长得漂亮,就把她误以为您初恋了吧!”

    “我又不是你。”

    “诶诶,我怎么了,我怎么了!”

    “滚滚滚,看球赛了!”

    “……”

    哼,过河拆桥的玩意。

    安晨,老子看清你了。

    祝你和你女人“百年好合”!

    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