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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亲人初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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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不就一把匕首嘛,咱一定给你弄把又精致又霸气的来。”过了几日,他果然弄了一把小巧精致的匕首给安华,钢口很好,只是为了安全起没有开锋。

    她记得有一次她又与不知谁家的小子打了架,在送走人家的家长之后赫舍里氏对青嬷嬷道:“你瞧瞧她这个性子,跟我小时候真是像。”

    青嬷嬷道:“可不是!都是被家里老人给宠的。不过这个性子的小孩子一般心肠好又重情义。”

    赫舍里氏眯着眼想了一会儿,颇为沉痛的叹息:“我额娘去的早,玛法疼我就跟咱们王爷疼她一样。那些点点滴滴的爱厚重如山,可他老人家离世的时候我竟不能侍奉床前。”

    安华当时就想,原来玛嬷疼我是真心的,并不像别人讲的那样只是为了给玛法面子。其实现在想来,一个人待你好,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他能为你着想的多一点,都是值得感念的。

    她从小就是玛嬷与玛法亲手带大的,在她心里赫舍里氏其实跟额娘差不多,所以当别人讲她其实只是为了讨好玛法的时候,她心里又恨又难过,竟和她疏远了。

    安华刚穿过来时候觉得以前的那个小安华太过霸道也太过没有眼色。你想想啊,你住在人家家里,吃人家的喝人家的穿人家的,又要欺负人家的小孩子打人家的鸡和狗,简直岂有此理,谁还会喜欢你啊?

    她想起黛玉在贾府的日子,真心觉得安王府的人还是挺厚道挺有爱的。因为前世好歹长到了二十多岁,虽然人一直比较糊涂比较傻,但人生经验总还是有一点的,经过反复思量。洛安华觉得郭络罗安华的这个性格蛮好的,起码可以保证自己不做受气包,可以少一些束缚多一些自由,在保证了原版的情况下她对自己稍微做了一点修整:

    第一:爱护表弟和表妹,决不允许别家的孩子欺负他们,几位舅母难得夸她:“咱们安华长大了,知道爱护弟弟妹妹了哟。”

    第二:与舅母们保持一定的距离,既不过分亲热也不过分疏离,但一定要敬重她们。

    第三:与舅舅们相处,能撒娇的时候撒娇能耍赖的时候耍赖,因为他们毕竟是有血缘的至亲,额娘生前与几个兄弟的感情极好,这是她留给自己的财富。

    舅舅们都极疼爱她,安华也是打心底里爱重他们,只要他们从外面回来,她就蹦蹦跳跳的迎上去,抓住舅舅们的衣角,笑眯眯的喊一句:“舅舅回来啦!”

    声音里的愉悦不言而喻,被喊的人脸上总会露出笑容来,再摸摸她的脑袋或者弯腰把她抱起来。

    安华努力的回想一些往事,大概是劳心劳力的缘故,脸上显出疲色来,她挤出一个笑脸,道:“我总是不懂事,霸王似的一个人,家里家外惹出多少事来,玛法又常不在家,要不是您罩着我,早不知挨了二舅舅多少板子了。博尔敦和华杞就老挨板子,我那时候还常常笑话他们来着。”

    “哎,倒还记得!整整七年啊!好孩子,这些年多亏了你陪着他!”她神情萧索,似是陷入了久远的回忆里。

    安华乘机打量她,她的眉毛又黑又浓,这一点上她们俩其实蛮相像的,那时候她总喜欢抚着她的眉毛问岳乐:“你瞧我们俩像不像?”

    岳乐放下手里的书,看看大的又看看小的,笑道:“像极了!据说夫妻在一起时间久了就会生出夫妻相来,小蛮子是你一手拉扯到这么大的,像你也是应该的!”他伸手抚上赫舍里氏的眉毛,“我额娘常说眉毛浓密的女孩儿性情都刚烈,软软,就因为我酒后失言你就跑去上吊,可真是吓死我了!”

    那时候玛嬷的眉梢眼角都会染上一层金色的光晕,美极了。

    她瞧见她满头的银丝,突然难过起来,她的形象渐渐与前世的妈妈重合。

    赫舍里氏收回思绪,道:“瞧我,啰里吧嗦的!你一路劳顿,肯定累极了,我叫丫头带你下去休息,至于家里人,等你休息好了咱们再见也不迟。你还住明珠苑吧,你以前的屋子都给你留着呢,要是缺什么少什么或是哪件东西不合意,尽管叫丫头来回我或者找你二舅母也是一样的。我再白嘱咐一句,你是咱们家的姑娘,如今回了家,虽然你玛法不在了,但还有我,有你舅舅们,凡事别委屈自己。”

    安华按下心里的难过,道:“哪能呢?要是这里都叫我觉得生分,想来天下也就没有能叫我自在的地方了。”

    “正是这个话!不过你也别得意,你玛法每回写了家书来,你舅舅们看了你的所作所为都感叹说,小蛮子可被老爷子惯坏了,等回了家,咱们得合力整治整治,要不可就长成个女霸王了,谁家的小子还敢娶她做媳妇儿呀?”

    简直是晴天霹雳!在草原的时候只有玛法一个人管着她,而且她总是欺负老头子,管着他的时候倒比较多,所以日子过得逍遥恣意。如今回了京城,要过快活潇洒的日子怕是得费一番心思喽。由于她不属于一个特定的小家庭,所以一大家子的长辈都变成了监护人。要同时搞定那么多监护人,这项任务也忒艰巨些,得死多少脑细胞呀!

    赫舍里氏点了点她的额头说:“瞧你,还没怎么着你呢就愁眉苦脸的!金鸽,送格格回去,伺候她用了饭,瞧着你们格格安置了再来回我。”

    “是!”

    金鸽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张白皙的瓜子脸,一双眯眯的小眼睛里透着精明厉害,穿一身青色的锦缎长袄,腰间扎一条白孝带。衣服裁剪很得体,瞧那衣服的用料,竟比草原头领人家的格格还强些。金鸽很知礼数,对安华毕恭毕敬,一路轻声为安华指点府里的景致,时不时的提醒一声:“格格仔细脚下,这个台阶有点滑。”或者说:“格格当心,这段路是大理石铺的,只要沾点霜气儿就滑。”

    明珠苑离玛嬷的祈园不远,只需穿过一条长廊,一片荷塘,一座石拱桥即可。安华恋恋的摸了摸桥上的石柱,陷入到往事里去,却被女孩子尖利的惊叫声一下子就拉回了现实。

    她隐隐约约瞧见不远处的梅林里有个女孩在狂奔,后面跟着一群奴仆。金鸽低低地叹息一声,看那女子在雪地里跌了个跟头,安华终究忍不住问:“怎么回事?”

    “是二格格,生了病,时好时坏的,发病的时候怕见人,或者一反常态追着人要她的孩子。”金鸽的声音里已经没有了喜怒,像是新闻发言人一样平板的叙述了一件事。安华觉得她实在是个出色的大丫头,职业素养杠杠的。

    原来是二姐姐,闺名甜甜,比自己大五岁,她是个腼腆安静的女孩子,小时候她待自己极好的。安华调皮起来爬树摸鱼,打狗追鸡的,她就在后面喊:“妹妹,小心啊!”总是不放心,默默地在后面看着她。

    “她不是嫁给索额图的嫡孙哈什了吗?怎么好好的人生了病?”二姐姐出嫁的时候安华亲自打了几回猎,用上好的白狐皮做了几件漂亮的衣服送给她,都是她亲自设计的,有坎肩,短袄,还有两条围脖。

    “格格记性好!每回二格格发病的时候就被送了回来。”

    安华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二格格已经被奴才们带走了,她在心里记下这件事。

    进了明珠苑,就有十来个丫头婆子跪在门口迎接她,安华抬了抬手,道:“免礼,请起吧。今儿天气寒凉,金鸽,拿银子给大家打酒暖暖身子。”

    她脚下不停,熟门熟路的往里走。屋子里的陈设依稀还是当年的样子,安华随手拨了拨插在门口的大风车,木质的车轴已经有些发黑了,风车上的五彩纸是新糊上去的。

    她累的两眼发黑,只想倒在床上昏天暗地的睡一觉,所以也不及欣赏自己的闺房,径直冲到卧房里去。屋子里响起叮叮咚咚的乐曲来,悦耳动听,安华突然开心起来,脱了鞋子跳到暖炕上把玩那串银铃铛。这还是五舅舅岳端亲自画了图样,专门请了工匠为打打做的。

    按王府的规矩她五岁的时候开始跟着姐妹们去学堂启蒙,读的是《三字经》,课本发下来,她用了一天加半个晚上的时间就背了下来,天天听夫子一个字一个字的解注实在没意思,私心里又觉得叫小孩子起那么早起实在太不人道,很有可能弄个发育不良英年早逝什么的,所以拒绝去上课。

    因为太瞌睡,嬷嬷们叫的轻了不管用,声音大了吵到她,她就发脾气,拿早就准备好的银角子、石子、或者茶盅等物砸人,嬷嬷们苦不堪言。那时候的女先生是个很刻板的寡妇,她上学迟了不但被打手心还要被罚站,岳端就送了这个铃铛给她。

    每日起床的时候丫头们只需站在外间拉动铃铛就好,五根绳子按着不同的次序拉就会发出不同的乐曲,十分动听。

    小孩子总是瞌睡多,安华前世听惯了乐曲,其实也不稀罕,她只想睡觉,但为了感念五舅舅的那份疼宠之心,她就麻溜的起床,开开心心的去上学堂。

    安华玩了一会儿风铃,觉得京城除了规矩多一点,其实也不是那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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