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那又怎样,每一个人相信都有自己最想写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写给自己的。 本文虽然在篇幅不大,内容也不够精彩。但是我却很喜欢,自己能为自己写一个自己喜欢的故事,这何尝不是一件幸事,所以在写本文的时候我是幸福的。 最后我还是要特别提一下,我自己特别喜欢自己在本文写的那首小诗《再见,晚安》 陷入爱情的傻瓜都这样: 说了再见,还要说晚安; 嘴上说着晚安,心里想着再见。 就这样吧,最最后对一直对本文始终不离不弃的自己说本文完结了,再见!...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