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身体,落了场病。 并不很严重,只是怕宋尔担心,便有意瞒着他,可毕竟是朝夕相对的爱人,哪里能瞒的久,没过两天就叫宋尔发现了。 望着在他面前装的若无其事的男人,宋尔走过去、径自上前拉着他的手进了屋子,之后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他。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微睨,是肉眼能瞧出来的生气,有点像是高高踩在墙上、居高临下看过来的猫。 想到这个形容,江柏眼睛里忍不住晕开两分笑意。 可他不笑还好,一笑起来这可戳到宋尔的点了,他本来就因为江柏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憋了一肚子气,没想都到这时候了他还是这样一副没所谓的样子。 “很好笑吗?” 宋尔挑起眉眼问。 多年过去,眼前的人自然早已不是少年模样,可时光匆匆跑过...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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