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什么想法。 方母打趣他像个毛头小子,又教他用厨艺征服李锦。 想着平日里李锦对吃的的确颇感兴趣,他买了菜谱,每天按着菜谱做饭。他有想过放弃,只是一想到那张清秀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就觉得浑身充满了动力。 磕磕绊绊地学了几个月,从最开始的难以下咽到现在味道不错,其中的辛酸就不说了。 这期间他们一家和李锦的关系也愈发好了。 方母借口感谢李锦平时对她这老太婆的照顾,请李锦过来吃饭。 又怂恿他尽早告白,把人定下来,不然以后被别人拱了后悔都没地方哭去。 方母跟他想到一块去了。 做了一桌好菜,全是李锦喜欢吃的。他在房间里纠结了半天穿哪件衣服帅一些,听到那心心念念的声音,又连忙套上淡蓝的西装出...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