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只是偶尔在学校里碰见,短暂的几秒目光相撞,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林择不太会隐藏情绪,他注视着自己的眼神直白而又探究,像是要寻味什么一般。 他被撞见跟人动手时,方远一瞬间以为这个乖学生会被他的行径吓到。结果对方的目光只是在沾血的钢管上停留了一下,就自然而然地移到了他脸上。 方远身边这类人不在少数,林择不是第一个,却又有些微妙的不同。 他起初是觉得有趣,对林择试探性得接近也没有抵触。只是对方虽然比他想象中主动,但性子却一如既往的冷淡。 即便是合租之后,林择依旧是按部就班地生活着,迟迟没有行动。 方远很清楚,如果没有外力地推动,林择或许会一直这么随遇而安。 “男的?” 酒吧热烈躁动...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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