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华灯初上,我泛舟于灵湖,烂醉在船上。 目光模糊间觑见个十六七岁的小少年,手里拿着盏孔明灯,昏黄的灯光映着那侧脸恍若谪仙。 我这人就喜欢好看的东西,因着这毛病,没少被朝中的老头子诟病,说我奢靡成性,不通教化。 他们也不想想,天天对着他们那一张张菊花似的老脸,谁能有心情吃得下饭,还不多看看宝贝美人儿洗洗眼睛,只怕要不了多久,我就像我那病秧子皇兄似的弱不胜衣了。 那可不行,我堂堂秦王殿下,虽不说臂上能跑马吧,却也是身强力壮的响当当一条汉子,若真哪日落得那么个病恹恹的模样,倒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喜欢美人和宝贝都不是我的错,如果我有错,那也是别人的错。 醉酒的人脑子里乱糟糟的,我也挺奇怪自己居然...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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