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麻痒涨疼的感觉让他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这种感觉他在百花的时候每一次竭尽全力的比赛后,这种状态是必然;陌生是因为—— 两年了。 自从他上次退役已经整整两年了。 实在是太久太久了。 就像已经间隔了半辈子一样。 不过,好在我们是冠军。 张佳乐抑制不住的把脸埋在枕头里快活的笑。 我们是冠军。 “张佳乐,一大早发什么疯!”一个枕头轻轻打在他盖着空调被的身上,熟悉的迷糊不清的语气让他整个身子都僵硬了。 是大孙。 对了,昨天他们夺冠后直接就和工会那帮人一起去庆祝了。 然后—— 叶修一杯倒,大孙三杯。 哈哈哈哈!虽然他四杯就也迷糊过去了,但到底还是比他们两个都强的。 呵呵,他一个可以喝他们两个! 哈哈哈。 ...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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