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味道令人迷醉。 穿着白色衬衫的男子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神情像橱窗里的模特,慵懒萧肃。 但是帅不过三秒。 一开口,就让人跪了:“这么好的天气,这么美好的夜晚,当然最适合吃炸鸡了。” “喂,去买炸鸡!再带两听啤酒回来!”灿烈转身轻踹了一脚躺在床上玩手机的伯贤。 “莫呀,为什么要我去?”伯贤不满的嘟嘴道。 灿烈瞪了伯贤一眼,作势还要再踹一脚。 “好冷的,不去!”伯贤一边抱着手机一边继续往被子里缩,蓝色条纹床单上迅速鼓起了一个小包。 灿烈咬着牙,一把掀开了被子。 ——————————————我是不可描述事情的分界线—————————————————— ...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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