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经常想,我一定要在我的故事里写一写武汉。人对地域的情怀是由什么引申的呢? 它破碎的交通,生猛的夏天,听不懂的粗糙方言,它横冲直撞的烟火气,或是口罩时期的满城风雨和寸步难行。 它的新生,它的英雄豪情。 我都想念。 可是说起武汉,我第一个想到的还是你,我的朋友,我的同窗,我的学生时代。 和你待在一起的时候,你总是说起第一次见我。 来到武汉第一天,夏季的尾巴上,我提着箱子穿过嘈杂的广埠屯,背着书包,热得浑身冒汗,在宿舍安顿好,我们去广八路吃了一顿鸡公煲。 你来自北方,但你的气质和武汉很登对,热烈豪情,充满生命力。 所以你喜欢武汉,你选择在那里留下。 过去...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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