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叮咬,而不是香水或者其他什么味道吸引了这些“吸血鬼”,对此我深感赞同。对于一个从来不喷香水,也不会去吃什么洋葱的人来说,我每天都深受蚊虫的毒害,花露水几乎成为了我上班的必备神器。 蚊虫中雄性只吸食植物的汁液,雌性部分吸人血,部分吸食动物的血液,据说只有血液才能促使雌蚊卵巢的发育,所以雌蚊吸血只是一种本能,正如人类繁衍生息也只是一种生物本能,它们为了实现自身存在的价值便无所畏惧,一路勇往直前。 蚊虫一般喜欢隐藏在隐蔽、阴暗、通风不良的地方,作为人类的公敌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只能趁人类不备方能得手摄得一两滴血,所以它们是万万不敢光明正大在人类眼前闲逛的。它们躲藏在暗处积蓄力量,待晚上来临便冲上去狠狠地咬一口。有的蚊子很聪明,吸一点点血足够用就赶紧飞走以防成为人类手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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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灭门后,白莲丫鬟冒充她成了侯府嫡出大小姐。世袭爵位的叔父更是有眼无珠,将假千金捧成掌中宝,受尽万人宠爱,还欲将假千金以她的身份嫁给烨王作王妃!云清冷冷一笑自不量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假千金急不可耐想灭口,云清便虐得她体无完肤!想讨好烨王?那她就半路截胡!踩她个桃花稀巴烂。诶,那个叫烨王的男人,你等等,有...
容子倾,甜文小写手,穿书成了笔下小皇文里的炮灰工具人。好在原主是个修二代,有钱有地位,只要熬过被攻二退婚的剧情,他就能拍拍屁股走人,过上逍遥日子。但,倒霉的是他直接穿到了原主和攻二的合籍大典现场!容子倾天杀的!我没写过这样的剧情!!炮灰怎么和攻二合籍上了?!和他同床对望的便宜老公的名为蔚椋是个美强惨天才剑修,也是四个攻里唯一被虐的忠犬攻,为主角受冲锋陷阵,付出一切不说,还始终得不到主角受的青眼,直到身死道消,才吃上第一口肉。这哪是皇叔攻,攻都少有这么惨的!容子倾捂住心口人就不能做亏心事,这不报应来了,苦主竟成我老公!痛定思痛后,他决定在一切尚未开始之前,用甜文作者的绝对优势超会谈恋爱(理论上)拯救攻二。让崽崽享受高质量恋爱,放弃做舔狗,成为美强甜,走上人生巅峰!于是,容子倾猫猫祟祟地开启了拯救(恋爱)第一步。两两,亲亲吗?...
宋雅婷虽然已经结婚,但肤白美貌,身高腿长,性格也很温柔,身上散发着一股女神的气质helliphellip...
本书又名悲催了一辈子的李卫民重生了。重生在1977年,和未婚妻即将生米煮成熟饭的关键时刻。正值18岁的人生十字路口,觉醒了透视能力的李卫民,看到的却是和前世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上辈子拿了我的,都给我还回来!上辈子吃了我的,都给我吐出来!上辈子对我好的,都等着享福吧!本书主打一个年代感。有恩报恩,有怨报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