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刻意卡准时间过来,为的就是尽量减少与阎飞的接触。 从上午在学校阎飞说起那句‘我妈让你晚上去我家吃饭’开始,白默的脑袋里来来回回晃悠的就只有那么三个字。 红!烧!肉! 阎飞妈妈做的红烧肉,是白默从小到大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 色泽红亮!肥瘦相间! 香甜松软!入口即化! 有了红烧肉的加持,阎飞递过来的小面包根本就没起到什么作用。 他的肚子反倒叫的更加欢乐,跟撒欢儿似的…… 报到一结束,白默就立马拉着米媛媛去吃了一顿大盘鸡来解馋。 可是只要一想起阎飞妈妈的红烧肉,白默嘴里的大盘鸡也变得没滋没味儿起来。 半下午的时候,白默又特意跑去买了两包泡椒凤爪回...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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