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吞吞地起来,温良抬手和老板娘告别道:“老板娘,我该回去了。” 老板娘从收银台抬起头,冲温良笑了笑,道:“温店长要回去了么?路上小心点!” 点了点头,温良把椅子推进去。 “嗯。” 秋天的夜晚凉得似水 ,路上还不时飘着几片枯黄的叶。 手上是一包才吃了几颗的奶糖,随着温良晃动的手,发出几许声响。 街上没什么人或者说除温良外,见不着一个人影。 “沙~沙~”诡异地传来一阵声响,不是树叶落下来的声音,倒像是什么人用脚底磨蹭着地面发出的声音。 脚步顿了顿,温良还是遵从自己的直觉,走向声音的来源地。 自来到这个世界,他的直觉就救了他好几次。所以与其违背他的直觉,不如顺...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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