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香水混合的奇怪的味道。周朝诺皱着眉头推开身边一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女伴,四下张望寻找休息区。 “朝诺,你干嘛推我啊。”不算难看的女人凑过来,嘟着嘴佯作生气,“你在找什么呢?告诉人家吧,不然——我可要生气了!” 哦?那块抓紧啊,生气还要通知我一声? 啧,真是女人。周朝诺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这个打扮有些孩子气的女人——他忘了问清楚名字的女人是昨天晚上和一群鬼混的朋友在外面认识的。酒过三巡抓着他告白,然后就莫名其妙睡了一夜。 女人又轻轻推了他一下,“你……是不是在找休息区啊?” “啊?哦。”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有点眼力见,他随口问道:“是啊,你知道在哪儿?” “当然啦!伯父的私人花园我可是特别熟悉呢!我带你去好了。”...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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