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过来,“小姐,要重新梳妆吗?” “也好,锦心,你帮我重新梳一个发髻吧。”以前韩洛云也很在乎自己的仪表,是为了美丽,可现在,她是为了她韩家大小姐的身份,不能仪容不整的出现在别人面前,“对了,帮我换一件绿色的衣服,还有,以后我的衣服,通通都换成绿色的!” “啊?可是小姐,您不是一直最喜欢白色的吗?”锦心不解的问。 “那是以前。”韩洛云喜欢穿白,是为了能和那个人相配罢了,但是现在都不重要了,那个人注定不属于她,上辈子不属于,这辈子,也不会属于她这种女人,“现在,我觉得绿色更适合我,懂了吗?” “懂,懂了。”锦心没懂。 “懂什么?”韩洛云问。 “啊?”锦心一时之间有些回答不上来。 “算啦。”难得见到...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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