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 连着几天,闻歌的右眼皮都跳个不停。闻歌不是个迷信的,她只当是几个晚上无好眠疲劳才会如此,那没来由的心慌也怕是拜这连着几日的高温所赐。 闻歌长舒了一口气,脸上和身上的汗让她不舒服,好在回家必经的长满高大香樟树的小道就在眼前。 老旧的防盗门“咔”地一声被带上了,迅速地扫了一眼鞋柜,闻灵均的高跟鞋错乱地摊在那里,没有男人的鞋子,微不可闻地笑了笑。 闻歌几乎是甩一样地踢掉球鞋,解开红领巾,扔掉肩上的书包,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拿起水杯去厨房倒水,3个水瓶都空了,翻了翻冰箱,只剩下几颗蛋和一瓶喝了一半的可乐,看了看保质期,闻歌就咕嘟咕嘟地往胃里灌,眼睛往问灵均卧室不时瞟着,制服还未褪去的闻灵均肚子上搭着毯子背对着闻歌侧卧在床上,闻歌满意地合上...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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