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就看见沈乔正站在校门口等她,“大乔!”孟夏开心的飞奔过去就是一个熊抱。 沈乔回搂住她,调笑道,“哎哟,想死姐姐我了,现在的姑娘是不是都是这么热情啊。” 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即便两个人已经很久未曾见面,再见的那一刻依然如同密友一般,丝毫不会觉得尴尬。 孟夏欢欣的使劲搂了搂沈乔,这么久没见,大乔还是和以前一样,真好。 还是沈乔轻轻拍了拍孟夏的肩膀,“好了,夏夏,我给你介绍个人哈。” 孟夏这才偏头看了看,发现她们旁边站着一个略显腼腆的大男孩,很是礼貌,为了给两位重逢的旧友留出空间,特意往旁边让一让。 这个个子高高的大男孩,想来就是大乔的男朋友了,想到这里,孟夏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脸,松开了别人的女朋友,立地站好。...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