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k来到Q里面当教官。每次的任务都会涉及我的生命危险,所以我在执行任务之前,总会先写好一份遗书,以免有不测。没办法虽然我也是个珍惜生命之人,没在找到凶手之前我绝不允许自己死,但为了在这里学到本事,完成完美的犯罪(指杀死凶手却不被人发现),为了有一天能够为自己的父母报仇只有在这里经受考验。我的教官K是个内心其实很暖的男人,每次在执行任务之前会请我们大吃一顿。只要在这里的三年期限满了,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城市了。 ------------三年后------------ 没错,我平安的回到了自己的城市(F),我与Q签订了保密契约,Q已经知道了我加入他们的目的,他们让我保守组织的秘密,而他们则会帮我找凶手。不过,我虽然回到了F但在必要时我还是会回到Q继续执行任务。我现在是大学...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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