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就稀里哗啦散了一地。 荀凉也不坚持,很干脆地和杀手面对面席地而坐,大马金刀犀利得像一柄开过锋见过血的骇人凶器,一边审视着这个五官清逸,一双桃花眼精致得得天独厚,而有着恐怖爆发力的身体在静止不动时只显得清癯的年轻人,一边慢条斯理地开始发问,“你什么来路?” “……” “我们见过面吗?” “……” “你是和我有仇,还是受人雇佣?” “……” 无论荀凉问什么,杀手始终三缄其口。 荀凉忽然反手给了他一耳光。 荀凉在人人追求冷静理性的商圈独树一帜的离经叛道,说得好好儿的呢,下一秒就风云变色,让人绞尽脑汁也难以捉摸,准备万全也被打个措手不及。 这回同样也是没有征兆...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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