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是准备直入泥底,还是冲上云霄,不过,我初一的目标是......会用成绩证明我这个学期玩儿得有多开心。 小学时,我是除了低落的一年级外每学期有着德智体而称的三好生。但,其实在我们这个不知名的小镇、不出名的人物且非常名烂的学校,哪儿来的体、哪儿来的德、哪儿来的......嗯,智这个东西我还是有的。但这还是归功于老师们的经典口头禅.......不搞懂啊,别给我回家吃饭。可我呀,真是应了‘女生越大就越蠢’的老祖话。非常想死的欢呼----可以在老师家吃大餐啰。 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喜欢且也不喜欢自己的人吧,而我,在这十八年中真真切切的讨厌了一个人两年,他姓黄,黄先生。 应该准确无误的说,他是我的前任数学老师。哼,不仅人丑,人瘦,人带着一个隐藏本性的眼镜...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