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天都是阴沉沉的,直到晚上。偶尔天气会晴朗,阳光明媚,阳光会透过窗户射进家里来,我住的23楼公寓会特别明亮,这让我一天心情都是愉悦的,我会刻意走路去我经营的小店,想让自己多和阳光接触一点。但冬天这样的日子太少。其实,外面的风景是什么样子也于我没有太大关系,我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情,走着同样的路线。成都的早晨是什么样子我已经不太记得了,因为每天我都近中午才醒来,随便叫个外卖,或者在楼下餐馆炒两个小菜,一个人吃饭,随便打发一下就行。然后,我开车去我的小店,用一个下午时间处理店里的大小事务,然后回家,同样叫外卖吃晚饭。之后我可以玩玩手机或者电脑,然后迎接我一天中最重要的工作:等我干妈回来,伺候她。小店是干妈送给我打发时间用的,赚钱多少并不影响我的生活,但我还是用心经营着,唯有在那里能找到我一丝男人...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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