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朋友q小姐的一句“好久不见,不如不见”。 q在南京读书,因为家里有亲戚可以帮忙的缘故,她当年高考后倾向填报的城市就是那里。q性格一直是温柔和善,能和大多数人相处地自然融洽,不过这并不代表她性格里没有青春期少年们争取独立自由的坚定——尤其是面对她妈妈。 q当时有个男朋友,分数不错,倾向北方的大学,q其实并不在意南京不南京,她只想和她男朋友在一个城市,无奈和妈妈数次抗争无果,只有听命。她男朋友是个很有主意的男孩子,他这样告诉q:“我填了两所武汉的大学,A不行就是B,武汉到南京,总是近一些。”我当时真是很为她开心,因为对成绩不错的我们而言,高考、大学是极其重要的一件事,重要到仿佛认为在划定人生一样,只要能去哪怕高半个层次的,也绝不去低的那一个,手里一分都不能含糊浪费,而她的男朋...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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