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我不愿忘记,可我现在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我费力的撑起自己身体,企图站起来看看我这是在哪里。太阳的余晖倾洒在海面上,给若小孩子在呼吸般一起一伏的海水镀上一层黄金。 总觉得这样美丽的景象似是在梦中见过。我将视线转向一边—— 她就是这般悄无声息地靠近,沐浴着阳光,温柔又哀伤地笑着,走近我。一言不发。 我愣住了。这样的她,我似是在哪里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心叶莫名的蠕动了一下,带着莫名的疑惑与熟悉,好像我很久以前便认识他一般。我渴望去了解她。 她轻轻地笑着,迎着阳光,缓缓向我伸出手—— 我望着她,像是命运指引一般,我的手搭上了她的手。一瞬间,满足与幸福的感觉将整颗心脏都填满。 “你叫什……”我刚想说...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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