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贺司屿还差点意思,那桃花眼才叫勾魂。 “乖乖……” 他怔怔的看着她,因为发烧而变得沙哑干涩声音有种别样的性感,听得沈娇娇耳朵发麻。 “别这么叫。” 沈娇娇有点受不了裴晏行对她的新称呼,太肉麻了。 “不叫乖乖叫什么?” 裴晏行的目光紧紧锁着她,眼底满是顺从与讨好,他抬起滚烫的手握住她的手,将她拉到床边坐下。 “叫祖宗。” 沈娇娇坏心眼的说道。 “好啊,祖宗。” 裴晏行低低叫了一声。 他微微偏头,用滚烫的脸颊讨好的蹭了蹭她的手背,像只温顺的大型犬。 反正只要能哄得小姑娘高兴,让他叫什么都可以。 裴晏行一声祖宗成功...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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