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平常不一样的视角没一会儿也就适应了。 往日庸庸碌碌,白天上班,晚上加班,节假相亲,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时每刻都像一个不停转到的陀螺,忙到飞起。 现在,简直就是理想中的生活,吃了睡,睡了吃,无聊看电视,不行还有手机。吃食庞谢都会准备好,一只龙虾也不需要多少,一袋薯片够啃一天了;手机庞谢也贴心的准备好了。 庞谢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马萧这么好,大概是因为有趣吧? 这样的米虫日子马萧是过的很快活的,就是有点空落落的感觉,马萧认为,这是因为一下子适应不来。 下午六点,庞谢准时回来了。 “我回来了。”庞谢在门口说到。 马萧漫不经心地答到:“嗯”。他的豆豆眼一眨不眨地盯着电视,是那种很...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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