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两年半时间。开始一整年,就在听雪夕照轩论坛有一搭没一搭地更着,当时完全不知道能不能写完,以及会写成什么样子,不过是心里有种表达的冲动,有个编织的念头,手痒不能停。 然后居然码完了。当设计发来排版样稿,三卷页数一模一样,简直巧合得吓人,真是得意非常。又做完了一件事,充实与空虚并至。原本在写的过程中,有过许多杂七杂八的念头,预备完结时都写在后记里。结果面对近乎完美的页码,作为一名强迫症患者,忽然觉得后记很多余。 更何况,过了这么久,不管当初想说什么,如今大多不记得了。 最初决定写这样一个故事,是希望拯救自己于日益沉沦的现实生活中。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轻易不可将文字所呈现出的形象去对应作者本人形象。这就跟找对象一样,互补效应很常见。比方说我,会努力写我喜爱的人,渴望的事,尤其是...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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