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帮它找一块很大很大的肉。 厨房的路我虽然不认识,但凭借着我出色的鼻子,定是能找得到肉的香气。 我沿着直线前进,在穿过七八个阴森森的房间之后,到了最后一个散发出各种味道的房间门口。 这里应该是厨房了,除了香气,还有些腐烂的气味。 我也不顾太多,推开了门。 一进去,便发现真是一个厨房,只不过这个厨房卫生程度极度差,想来夫辛伯从未整理过,除了满地碎屑,更是到处油渍,甚至还有老鼠在垃圾桶翻倒食物。 我也不想太多,跳到了一块大肉前,叼着它就转身,这大肉很香也很重,我叼着它走,很是小心翼翼,既要担心不让大肉掉到地上或是蹭到地面的污渍,更要担心夫辛伯。 如果不小心让夫辛伯发现了,只怕不仅大肉会被他抢走,就...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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