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思,其实说出来也很快乐。 我哦,从上小学起就有点早熟的小表现。暗恋班上的帅气小男生,一直持续到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好笑,现在的我自从13岁那年住在伯伯家半年,竟对表哥产生了莫名的好感。我知道这是青春的正常表现,但怎么也想不到,短短半年,每天有时只能见一面的他,居然有了好感。总想着七年级上时,每天的早晨,他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天冷时他叫我将双手伸进他的口袋。。。 过年之前对他这份感觉正与时消逝,偶尔回想起也有点小开心的。过年的时候,他的一个小小的举动又勾起了我这份感觉,我在玩电脑,忽然的,一只有力的手臂勒着我的脖子,我感觉整个人都在他的胸前,听见了他均匀的呼吸声,我立刻脸红了,不好意思的从电脑前下了下来。过后,我时常想起。。。 青春的感觉是朦胧的,是...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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