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的残影,被飞速涂抹成点点明亮的光斑。 鞠红川一手支着头,眼眸微微低垂,看上去好像在强忍着困意。然而只有她自己才明白内心早已风起云涌,胸膛传来一声接一声有力的心跳,清楚地提醒着她——这是他的城市。 缓缓伸出手抚摸着心头的悸动,鞠红川眨了眨眼,继续不动声色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 三年,不足以忘记一个人,却足够让一个人淡出自己的世界,连同他走过的足迹一一搁浅。即使刚开始在梦里,河桨小舟仍摇曳着他的身影。 是梦就会醒来。然而,她做了三年关于程子野的梦,一直跌跌撞撞彳亍在梦的边缘,进退维谷。进一步,是痛;退一步,是梦。 早在那年,鞠红川就暗暗发誓,绝对不会踏进他的城市一步。这座城市里有他的家,连同整座城市都沾染上他的气味,像无孔不入...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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