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安放,极不自在。 “唉,这是要全球变暖的节奏啊!”女生举起手在自己面前挥了挥,满脸的嫌弃,秀气的眉轻蹙着。 那是一个漂亮的女生,短而宽松的T-恤,露出纤细的腰肢与精致的肚脐,牛仔短裤,可见修长而白皙的双腿,脚下是一双十公分的白色细高跟,透着青春与时尚的气息,又带着那种天生的傲慢与优越感,和这个古朴的小镇格格不入,十万分的亮眼。 “真邪门,今天怎么会这么热呀,昨天还下雨的啊!我的上帝啊,我的天使诸神啊!”自顾自的埋怨声引得行人纷纷注目,可她却并不在乎,或者是,根本没有注意到。 行李箱的轮子在青石板的小路上拖出轰隆隆的声响,高跟的踩地声映带左右。一股股炎热的风吹来,她眯起双眼,白嫩的手举至头顶,想遮挡眼前刺眼的光线,高跟触地的声音乱了几分...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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