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又一次成了孤家寡人。 自我五岁被阿公拾到至如今我十五岁阿公撒手人寰,我已在这秋弥山上度过了十个春秋。十年里,我跟着阿公学琴艺,我自以为学得并不很认真,但阿公却总说我已习得精髓,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只是我的琴音中总是少了那么几分味道,需要到人世中走一遭多历练历练。以前我没把这句话放在心上,我又不像阿公那样痴迷于琴道,我只需要在这山上好好陪着阿公便够了,哪犯得着去下山历练。现在这山上已无阿公,我一个人呆着也没什么意思,下山或许可以减轻点我对阿公的怀念,而且如果我真的可以提高自己的琴艺,阿公在天之灵或许会很欣慰吧! 将阿公安葬好,我便一把火烧了和阿公居住了十年的屋子,斯人已逝,没道理还留着这些东西招来别人的打扰。希望阿公清清静静地长眠于此,若我日后琴艺大成,...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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