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打量着她,是一个长得不错的女孩子,一头乌黑的长发,略显凌乱,长长的睫毛不停地抽动着,像是做了什么噩梦。 突然,她抬起手,喃喃的说着一些梦话,然后又像是被惊吓一般,不停的重复着一句话: “不,不要走,哥,婉儿,小白,信,别走!别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啊,别走……别走……” 她的声音慢慢减小,最后头一歪,手一松,又睡了过去。 我摇了摇头,弯腰把她抱起。安置好了之后,走了出去。 第二天,听见她的声音,我忙去看她。见她已经醒来,便松了一口气。 可这女孩好像失忆了,已经不记得她的家在哪里了。 没办法,最后她只好在我家住下了。 通过与她的一些交流,我的心里竟然萌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好像...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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