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哑巴了?”另一个往前一步,咧嘴笑,露出一口黄牙,“瞧这细皮嫩肉的,不像本地人。迷路了?哥哥带你走啊?” 他说着,伸手来抓林晚的胳膊。 林晚侧身避开,动作很快,很轻,像一片叶子被风吹开。那地痞抓了个空,愣了一下,随即恼羞成怒:“嘿,还敢躲?” 两人一左一右围上来。巷子很深,前后无人,只有晨风穿过巷子,发出呜呜的、像叹息一样的声音。 林晚看着他们逼近,脑子里飞快地转。跑?跑不过。喊?未必有人来。打?更不可能。她只有…… 手伸进怀里,摸到那封素白的信。火漆印纹在指尖下凸起,莲花的花瓣线条清晰,像某种无声的、但坚硬的凭证。 她抽出信,举起来,声音不高,但清晰:“我是尚宫局徐司记的客人。你们要拦我?” 两个地痞的动作顿住了。他们盯着那封信,盯着封口的火漆印...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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