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表情。 “陌声啊,如果唐一时要是真的不来的话,你信不信...萧铭第一个弄死的人就是你啊。”白宇看似是专心致志的在玩着手上的戒指,但这搞事情的语气倒也是一点也没有掩盖的意思。 “我觉得,你们俩再说下去,萧铭马上就能弄死你们。”卿冥默默的在旁边确认现场的所有东西。 而婚礼主角之一的萧大总裁却是看似云淡风轻,但手上的小动作却是表示出他的不安与烦躁。 “去你的... ...诶诶诶,来了来了终于来了!”唐一时指着正在走进来的唐一时,兴奋的说道。 而此时的唐一时仍然是各种懵,手上拿着新人结婚时所用的牵红(就是结婚时,女方手上拿着的红绸段)。 萧铭看见唐一时到了之后,才松了口气,然后走到唐一时的身边,...
问月鼎出身仙门望族,天资极好,却是个倦懒佛系的咸鱼。好吃好睡好打牌,整日得过且过。十八岁结丹,他从梦中得知自己活在本男频爽文里。本书主要讲述疯批冷血龙傲天如何一统天下。而他,是个除去皮囊一无是处,被龙傲天发疯整死了全家,还被曝尸荒野的路人甲。为活命,问月鼎含泪辞别亲人和床,离家踏上扼杀龙傲天的道路。路上吃不好睡不好,少爷病犯的问月鼎苦不堪言。还好有个被他救了后,自愿跟着他的小卷毛给他当苦力。小卷毛高鼻深目,长得人模狗样,关键是劲大聪明,而且很听他话。问月鼎对他很满意。所以他天天顶着那张好看的脸朝小卷毛笑,把小卷毛当好兄弟掏心掏肺,靠着他睡懒觉时,那双白净的,带着美玉的手无意间摸过小卷毛的手腕。一来二去,对外人阴狠冷漠,暴戾残忍的小卷毛看向他的眼神逐渐清澈。在问月鼎还只把他当兄弟时,他被已经给问月鼎钓得五迷三道。小卷毛吭哧吭哧数着自己攒的钱,盘算几百年后,才能吃到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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